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是:

1、无效婚姻

是指具有《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四种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婚后仍然没有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这四种婚姻都是自始无效。

无效的婚姻不是事实婚姻,虽然他们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可能还哺育了子女。

无效婚姻的解除,同可撤销的婚姻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解除,只有婚姻一方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而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请,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申请。

2、事实婚姻

是指符合结婚要件的男女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未履行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

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对待,而自《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具备结婚实质要件而在诉讼离婚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对待,而不是事实婚姻。

也就是说,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男女,虽然具备结婚的一切实质要件而不办理结婚登记的,是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了。

时间: 2024-10-22 21:57:44

事实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的相关文章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内容: 1.两者的行为性质不同.离婚之诉是变更之诉,而婚姻无效之诉上确认之诉.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3.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 4.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离婚只能有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而无效婚姻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都可作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5.两者处理的程序和条件不同. 6.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离婚的法律后果在于解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的同时,还要对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是什么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区别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虽未进行婚姻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有配偶未办理结婚登记,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的同居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在哪里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事实婚姻可以自动解除吗

目前我国是没有事实婚姻关系的,事实婚姻关系应该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双方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判决.同时,我国的婚姻关系也不存在自动解除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二)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四)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

事实婚姻能自动解除吗

目前我国是没有事实婚姻关系的,事实婚姻关系应该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双方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判决.同时,我国的婚姻关系也不存在自动解除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

几年以上算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形成婚姻关系.我国<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