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和转让有什么不同

1、股权赠与往往是无偿的,没有转让价款;而股权转让双方约定有明确的价款;

2、股权赠与,在股权转移到受赠人之前,即在未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而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赠与人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反悔要承担违约责任;

3、股权赠与往往发生在亲属之间;而股权转让往往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4、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二者税费不一样。

时间: 2024-09-12 15: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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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赠与的程序是什么

首先,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赠与的前提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股权赠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赠与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股权赠与人和股权受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股权赠与合同或赠与书或受赠书; 3.股权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1条,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股权赠与需要股东同意吗

需要的.在有限公司中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会同意,对内转让有效,对外转让是无效还是可撤销实践中有争议,但效力有瑕疵是没有问题的.不论是赠与股权还是转让股权都需要股东的同意.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吗

股权可以折价转让,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章程出资金额修改要经过增加注册资本或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否则不得修改.所以公司股权转让,无论股权转让款高于注册资本或低于注册资本,都不能引起章程中出资金额的变化.

股权1元转让税务风险吗

股权1元转让税务风险,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正常的股权转让,以一元转让,转让方不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转让方因此也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但是,如果想要以此规避税务的话,是行不通的. 一元转让股权在转让资不抵债的公司中是很有优势的,有利于企业的整体税收规划,但是,也会存在一些税务风险的问题,有的经营者通过一元转让股权逃避税负,所以,税务机关会进行合规性审查.转让方应该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规避税务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如何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的对内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赠与公证要哪些材料

办理股权赠与公证,需要准备好下列材料: (1)股权赠与人和股权受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股权赠与合同或赠与书或受赠书(草本); (3)股权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4)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股权收购与转让的区别

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收购. 股权收购,是指收购方以支付对价购买被收购方的股权,以实现对标的企业控制的交易,收购方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二者的主要区别: 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股权收购是一个整体行为,要达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有限公司股权可以自由转让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在原股东之间转让是自由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是向原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则需要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