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邦建国的含义

封邦建国即“封土建国”,简称“封建”。即天子把自已直接管辖的王畿以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并授予他们爵位,诸侯再分封贵族,诸侯和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有相当的自主权。分封的目的是让他们建立封国和军队,保卫中央,收买人心。

封邦建国是一种社会制度。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王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属于政治制度范畴。狭义封建制指分封制,而广义封建制度,即常说的封建社会。

时间: 2024-08-04 13: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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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君封臣制

中国西周时期的封建制比较具有代表性全称封邦建国体制,一方面分封已臣服的殷人后裔和原殷邦方国的首领;另一方面,以武力为后盾将同姓诸侯分插到各地方国间,达到"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功效.上下级是封君与封臣的关系,一开始是武力征服,不得不称臣,后来周公制礼作乐,宗法关系和政治等级成为纽带,也就是每个人内心认可并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在国外,中世纪被称为封建时代.西欧封建制度大体产生于6世纪下半叶,11世纪前后基本确立.采邑改革促进了西欧封建制度的发展,国王仅仅是名义上的全国最高土地所有者,实际

什么叫封建

封建的解释: 封建,词本义为封邦建国,引申含义为,特殊权利财富由特殊个人所拥有,以此解释词本义,则意味着以土地为特殊财富,以土地使用权为特殊权利,封赏或封赐给特殊个人支配. 封建或许早已作古,但"类封建"却充斥世人间,作为既得利益者之一,这些"类封建"其实就是所谓维护人们的法律与规则,并且根据各种见怪不怪的原因,赋予不同个人以不同特殊权利,在现代社会,随着知识传播以及人权意识觉醒,各地区矛盾激化时有革命,或有政治集团温和改革化解矛盾,将部分顽固特权列为目标,利用一切

中国朝代最长的是哪个朝代

1.周朝(前1046年-前256年)是中国历史上继商朝之后的第三个王朝.周王朝一共传国君32代37王,享国共计791年. 2.周朝分为西周(前1046-前771年)和东周(前770年-前256年)两个时期..西周由周武王姬发创建,定都镐京,营建东都成周洛邑.其后周穆王又筑宫南郑,其后周懿王又迁都犬丘(今陕西咸阳).公元前771年镐京陷落,西周灭亡: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平王东迁,定都成周(今河南洛阳),此后周朝的这段时期称为东周.史书又将西周和东周合称为两周.其中东周以"三家分晋&quo

周朝一共多少个诸侯国

周朝总计分封了七十一个诸侯国,其中兄弟之国十五,同姓之国四十,封邦建国的目的是加强对各地的统治,并作为周王室的屏藩,诸侯再在自己的封地里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又在自己的封地里分封士. 周朝(前1046年-前256年)是中国历史上继商朝之后的第三个王朝.周王朝共传国君32代37王,享国共计791年.周朝分为"西周"(前1046-前771年)与"东周"(前770年-前256年)两个时期.

周王朝的社会等级制度是什么

周王-诸侯-卿.大夫-士.分封制特征概念,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 中国历史悠久,爵位随朝代更替有所变化.大致上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爵位制度是帝制的一部份.

秦朝前面是哪个朝代

1.秦朝以前是周朝. 2.周朝(前1046年-前256年)是中国历史上继商朝之后的第三个王朝.周王朝一共传国君32代37王,享国共计791年. 3.周朝分为西周(前1046-前771年)和东周(前770年-前256年)两个时期.西周由周武王姬发创建,定都镐京,营建东都成周洛邑.其后周穆王又筑宫南郑,其后周懿王又迁都犬丘(今陕西咸阳).公元前771年镐京陷落,西周灭亡: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平王东迁,定都成周(今河南洛阳),此后周朝的这段时期称为东周.史书又将西周和东周合称为两周.其中东周

下三滥是哪三滥

贪敛.滥刑.卑污为人最不齿,称为下三滥.也指三个行业捏脚的,剃头的,按摩的.也就现在的洗脚城美发店和洗浴中心.下三滥和下九流是在复元代以后才正式形成的名词概念.从奴隶制社会到大一统封邦建国秦汉.各行各业逐渐增多.已经不满足于制"士农工商"的4个简单等级.

周代的贵族等级分为什么

周代的贵族等级分为诸侯.卿.大夫.士.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各诸侯国必须承认周王的权威,承担各种义务.即所谓的"封建亲戚,以藩屏周". 周王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还分封功臣.姻亲.殷商降族:被封的诸侯必须听从周天子的命令,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土地与义务是周天子与诸侯联系的关键,层层受封.

周代的贵族等级分为哪四类

周代采用的分封制,将贵族等级分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四个等级.分封制又叫封邦建国,周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 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周王是共主性质的.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