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什么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

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时间: 2024-07-30 04: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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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辆保管合同吗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对车辆作为保管合同的标的并没有作出强制的限制性规定,所以车辆保管合同是可以存在.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纠纷去法院要交什么证据

保管合同发生纠纷时,提起合同诉讼,需要向法院提交如下证据: (1)合同及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图表和购销合同副本; (2)货物入库交接手续; (3)交付.收取保管费凭证; (4)货物验收资料; (5)货物验收报告; (6)保管方未按规定接货的证明; (7)存货方未按规定入库的证明; (8)暂存期间发生损失的费用的证明; (9)由于货物验收不当或超期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明; (10)因保管或操作不当造成包装毁损.货物损坏的证明;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

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保管合同的法律规定有: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

保管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可为有偿也可为无偿合同. 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 单务合同为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则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典型的有赠予,归还原物的借用和无偿保管合同等. 无偿合同指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 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但有例外,如有息借贷属有偿合同但却属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原则上是单务合同,但单务合同又未必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协商: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保管合同的含义是什么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保管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即保管人只有权占有保管物,而不能使用保管物.这是保管合同的一般原则.特殊保管合同,即消费保管则另当别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什么权利

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的权利: 一.保管期届满,领取保管物. 二.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六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保管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保管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协商: 二.调解: 三.仲裁: 四.诉讼.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