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疫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瞒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时间: 2024-09-30 04: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