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丧葬费标准

1、若死者因遭受人身损害而死亡的,丧葬费的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若职工是因公死亡的,其丧葬费的标准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是: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时间: 2024-10-26 06: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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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丧葬费的标准是什么

丧葬费的标准是: 1.职工因公死亡的丧葬费的标准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公死亡的丧葬费标准是,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因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丧葬费的标准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019东莞入户标准

1.2019东莞入户标准简述如下. 2.任何人只要满足累计在莞5年居住证.5年社保缴纳,即可直接申请入户东莞:两个五年入户,不对你的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情况.学历水平做任何限制:入户申请通过,申请人合法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直接随迁入户.

2019社保缴费标准个人

2019社保缴费标准在缴费比例方面跟去年并没有变化,社保费用由所在的单位承担大部分,个人只需要缴纳8%的养老保险,2%的医疗保险,1%的失业保险:单位需要缴纳20%的养老保险,8%的医疗保险,2%的失业保险,1%的生育保险,0.5-2%的工伤保险.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根据各地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来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为60%,最高缴费基数不超过300%,例如某地区社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标准就是2400元,最高缴费基数就是12000元.

退休教师丧葬费标准

退休教师丧葬费各地的标准都有所不同,以湖南省为例.湖南省的退休教师.如果是病故的,丧葬费为7000元,如果是因公死亡的,丧葬费为9500元.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丧葬费为平均六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6号)第一条 丧葬费标准 (一)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其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7000元. (二)凡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6500元调整为900

公务员丧葬费标准2021

公务员的丧葬费标准为公务员当地的上一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需要支付六个月平均工资作为丧葬费补偿给去世的公务员的直系亲属.我国丧葬费支付标准坚持少不退,多不补的原则,就是即使死者的直系亲属办理丧葬所需实际费用超过支付的丧葬费数额,也不会额外补贴.公务员的丧葬费可以由直系亲属领取,也可以由单位代为领取.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二.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一)国家机

2019年甘肃岷县丧葬费标准

1.丧葬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中央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标准. 2.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有困难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不困难的不补助"的原则,给予定期或临时补助.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般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遗属补助费按应享受遗属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

武汉2019社保缴费标准

根据,武汉市人社厅公布的<武汉市降低社会保险综合实施方案>2019年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18699元,下限调整为3739.8元.这次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将从2019年7月1日统一进行调整,将实施到2020年6月30日. 用人单位及职工需根据实际工资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据实申报工资基数.7月1日之前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2018年度的标准执行.

2019特困补贴标准

1.从2019年1月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52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274元,每人每月提高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年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0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66元.提标后一类低保每人每月220元,二类每人每月190元,三类每人每月160元,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325元. 2.从2019年1月1日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其中:城市特困人员救助年供养基本生活标准8160元:农村集中

甘肃省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甘肃省丧葬费发放标准,文件内容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文件依据:甘人事[1999]123号.执行标准:从1999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在职人员)人员死亡丧葬费由原800元,提高到1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费参照此标准执行.本通知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 企业单位:文件依据:甘劳社发[2002]244号.执行标准:从2003年元月起,企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由原800元,提高到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