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探视权行使时间是多久

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时间: 2024-08-24 2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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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针对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或次数限制.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在我国起诉孩子探视权多少钱

去法院起诉关于孩子探视权的案件起诉费一般为50元.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

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的

孩子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探视权包括祖父母吗

离婚后探视权不包括祖父母,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孩子探视权申请书的作用是什么

孩子探视权申请书的作用是不仅能够满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关心.抚养.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来,更好地对子进行抚养和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与不直接抚养自己的父或母之间的情感沟通和交流.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孩子抚养费权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权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多久一次

夫妻离婚后孩子探视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