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妇女怎么起诉离婚

如果可以与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形成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时间: 2024-12-08 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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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妇女如何起诉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能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起诉离婚分财产的原则是什么

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原则是: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

不愿生二胎被起诉离婚怎么办

从法律层面上看,丈夫和妻子都有生育权,但生孩子的这种大事,夫妻双方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若妻子不愿意,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生不生孩子,是国家法律赋予妇女自行决定的权利.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视为女性在生育过程中享有独立的决定权.作为丈夫,虽然有生育权,但他的生育权的实现,要借助于妻子的支持配合.若夫妻双方意见一致,丈夫的生育权才能够实现,如果双方的意见不一致,则只能依照妻子的意愿决定. 因此,在这件事情上,生不生二胎,女方是有决定权的,丈夫因此起诉离婚,如果

单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

单方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应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按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来分割.根据<婚姻法>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起诉离婚后能和别人同居吗

起诉离婚后不可以和别人同居.诉讼离婚期间男女双方还是夫妻关系,如果与他人同居的可能构成重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吗

男方可以起诉离婚,男女双方都有提起离婚的权利.但男方在女方怀孕后.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在上述期间内禁止男方提出离婚,不仅出于事实上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4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原因

起诉离婚的原因有:感情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了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时间好久才会做出判决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多久会判决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要三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的要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