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人是唐代府州县负责侦缉逮捕、审讯的官吏,不良人的领导人叫做不良帅,职能类似于后代的捕快、衙役。不良人的社会地位低体现在他们虽然是为官府办事,却是没有被纳入正式体制的,只能算边缘人物。
清梁章钜《称谓录·隶》引《说铃续》:“缉事番役,在唐称属不良人,有不良帅主之,即汉之大谁何也。”由此可见,历史上是真实存在不良人称号的。
但是,由于唐代基层政府构成分为六个板块县令、县尉、县丞、县主簿、胥吏、职役,其中县尉主管侦缉逮捕事宜,职役中的耆长、弓手、壮丁等都是负责缉捕,所以不良人从某种程度上而言,应该是为了提高地方治安的管理能力,补充刑侦力量的特殊职业。
另有唐张鹜《朝野佥载》卷五:“敕令长安、万年捉不良脊烂求贼,鼎沸三日不获。”显而易见文中也出现了不良人称号。
所以,这两处资料已经表明不良人的身份俨然就是唐代地方上的差役一类。
时间: 2024-10-23 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