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

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如果其行为仅构成犯罪,而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也不应立案。

3、属于自己管辖

如前所述,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管辖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职;不应当管辖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权。

综上所述,只要符合以上三点,不管对方是什么人,哪怕是没见过他,都不能影响立案。

时间: 2024-09-14 00:24:44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件的相关文章

刑事立案条件有哪些

刑事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嫌疑人事实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案件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立案监督的内容: 1.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 2.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 3.不符合法定立案条件不应当立案,而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的,检察机关通过立案监督予以纠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刑事诉讼法移交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如下: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刑事诉讼法委托手续有哪些

刑事诉讼委托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逮捕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逮捕程序是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如果是公安机关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通知.

刑事诉讼法罚金缴纳的方式有哪些

罚金的缴纳方式有: 一.自动缴纳. 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二.强制缴纳. 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 三.随时缴纳. 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

刑事诉讼法制定的任务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社区矫正的规定是: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

刑事诉讼法回避理由

刑事诉讼过程中申请回避的法定理由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