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由谁执行

没收财产的判决,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时间: 2024-07-30 07:22:28

没收财产由谁执行的相关文章

罚金判决的执行机关是哪一个

罚金刑的执行机关有: 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 未成年犯--→未成年管教所执行 罚金--→原审法院执行 没收财产--→原审法院执行 监外执行--→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缓刑考验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 假释考验期--→公安机关监督 [法律依据] <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加强罚金没收财产执行监督方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对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罪犯没有依法予以执行的,或者执法不当,或者财物未及时上缴国库的,应当及时通知纠正. 而实践中罚金.没收财产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严重. 一是执行机关重视不够.人民法院既是"两刑"的判决机关,又是"两刑"的执行机关,存有重判决轻执行的思想倾向,表现在对"两刑"执行的人力.物力配备不足,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不到位. 二是检察机关监督不力.有的检察机关尚未指

没收财产和罚金能合并执行吗

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财产的执行期限是多长时间

没收财产执行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 2.但是执结,并不是一定将被执行人的欠款全部执行到位.那些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形式结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执行规定有: 1.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2.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没收财产如何执行

没收财产刑是剥夺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一般由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一般限于罪犯个人所有的与犯罪有关的财产,有的国家规定只要是罪犯个人财产,无论与犯罪有无关系均可没收. 为确认没收物的所有权,多数国家法律都规定了一定期限,公开宣告没收财产,允许对财产持异议者提出所有权申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

罚金和没收财产顺序有区别吗

当罚金与没收财产同时适用时,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是没有顺序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罚金与没收财产同时适用时,执行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罚金和没收财产是没有顺序的.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几种

公安机关主要承担的刑罚的执行任务.有以下4种: 1.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 2.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执行: 3.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 4.司法局,负责执行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刑法执行由行刑.减刑.释放三个部分组成.

没收财产会没收唯一房产吗

对于犯罪分子唯一的房产,能不能没收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如果犯罪分子还有家属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没收犯罪分子财产应该保留犯罪分子家属生活所需,所以唯一的房产是不能没收的.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对于被抚养人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只能查封而不能拍卖.变卖. 3.如果犯罪分子没有需要扶养的家属,人民法院是可以对房屋进行没收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