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由谁签订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

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

(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

(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

公房承租人死亡的,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确定新的房屋承租人,拆迁人与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私房产权人死亡的,由房屋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时间: 2024-08-15 08: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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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如何签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时应写明双方法律责任主体的基本信息: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违约责任.履行程序的约定等.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包括: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怎么打官司

征收补偿条例中"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的模糊概念,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争论. 实际上,在目前的审判实践中,行政和民事两种诉讼形式都有.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以行政诉讼为主,也就是"民告官";被征收人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时,房屋征收部门多以民事诉讼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应该优先行政诉讼,但不排除民事诉讼.为什么呢因为民事诉讼在补偿等问题上更充分一点,而行政诉讼的好处是举证有利于某一方.同时补偿协议,其实是以合同形式体现的行政决定.所以从协议有争议一开始

拆迁补偿安置房屋怎么办

城市房屋拆迁时安置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货币置换:二是就地或异地房屋置换安置.无论是哪种安置都要确定一个合理的置换标准,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执行,除房屋置换外,还要进行相应的一些补偿,这其中有:一.房屋原有的装修补偿.首先要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予以补偿.拆迁方往往要压低装修评估价值,所有确定评估公司很重要,要找到一家双方都能接受的评估公司来评估,这是评估合理的前提.二.过渡期间的安置补偿(货币置换的除外).从搬出被拆迁房后到得到安置房这段时间居住(或原房出租)的费用

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该注意哪些

1.拆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2.拆迁房屋的有关情况. 3.补偿方式.金额和时间. 4.房屋估价. 5.拆迁安置办法. 6.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业补偿费的支付. 7.搬迁期限和过渡期限. 8.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43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如何对拆迁补偿纠纷解决

拆迁补偿纠纷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拆迁补偿的流程是: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

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确定补偿款不对的话,那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权: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

拆迁补偿款太低怎么办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