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计划生育证明能办理吗

1、一般来说,未婚人士计生证明和已婚人士有所不同,如单位需要,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

2、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3、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4、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5、审批流程:领取审核登记表,然后到所在单位或村居)盖章,所在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最后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即可。

时间: 2024-11-10 01: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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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办理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5.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申请人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上面要真实填写自己的资料.户籍所在地镇人口升级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方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未婚的不用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某某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者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如何填写计划生育证明

填写计划生育证明,得看具体情况: 一.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X街道X村居或小区).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二.未婚有生育的.格式同上,在内容上要修改为未婚.X年X月X日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有第二胎的以此类推:再写上是否有节育措施. 三.初婚未育的.格式同1,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

计划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

1.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记的,办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3.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1.已婚妇女怀孕后需到计划生育管理中心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到所属区人口计生部门办理,办理少儿医保的请在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其它的均由入户地或居住地街道办办理. 2.计划生育证明是指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有利于行政管理.

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办证者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办证者提供相关材料后,由办证者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事务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查.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证明和准生证一样吗

计划生育证明和准生证是一样的.计划生育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是用于入学.就业等的证明,证明未婚未育未收养子女或者已婚已育以及字据情况等,有格式文本,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所在乡

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办

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见到街道办证窗口提交申请. 2.办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有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应当对材料做进一步核实后再予受理. 3.办理调动.录(聘)用手续及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应当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不予办理的,办理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

计划生育证明是什么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