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再就业培训属于什么权利

开展再就业培训属于劳动就业权。再就业培训是指对有过一次工作经历的职工失业或下岗后,对其进行的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培训。再就业培训的形式有:1、短期培训:培训期限为1到3个月,培训对象主要是失业或下岗时间较长、维持正常生活水平有一定困难,且再就业愿望十分迫切的职工;2、中期培训:培训期为3个月到一年以内,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富余人员和即将下岗的职工;3、长期培训:培训期限在一年以上,对象为青壮年企业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

时间: 2024-08-17 02:26:22

开展再就业培训属于什么权利的相关文章

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有什么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其二,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 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法院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有哪些权利

死刑犯执行死刑前的权利有: 1.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

女职工怀孕时有什么权利

女职工怀孕时的权利有: 1.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 2.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 3.怀孕女职工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 4.怀孕妇女的休息权. 5.应得的生育费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法人有哪些权利

有下列权利: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专利权人有哪些基本权利

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人的权利有: 1.独占实施权: 2.转让权: 3.许可实施权: 4.标记权: 5.请求保护权: 6.放弃权: 7.质押权. [法律依据] 根据<专利法>第十条第一款,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辩护人主要权利是什么

辩护人的主要权利是: 1.独立辩护权.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2.阅卷权.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机关的审批,且其他辩护人行使阅卷权则需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许可.<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这里的案卷材料是指案卷中的所有材料.辩护人行使

名称权有哪些权利

名称权的权利有: 1.依法决定自己的名称: 2.有权使用自己的名称: 3.他人无权干涉,但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实名称,不得假冒.盗用其他企业的名称: 4.依法改变自已的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等企业法人.个人合伙等组织要取得名称权,都必须向有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后才能取得名称权.名称的变更.转让也需要登记.

抵押人的权利都有哪些

抵押人的权利: 1.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抵押人在其财产设定抵押后,仍享有对抵押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处分权: (1)转让标的物的权利.标的物抵押后抵押人仍可转让其抵押物.但是在我国,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受到如下之限制: a.应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不通知.不告知的,不影响转让的效力,即转让仍然有效. b.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c.抵押物转让后,抵押权人基于物权的

哪些权利属于人身权利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 <刑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