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时间: 2024-10-02 12:41:46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得高于一百一十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九十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