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我国教育现代化的指导方针:

1、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

3、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标准。

4、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的培养目标。

时间: 2024-08-30 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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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根据历史资料,我们发现我国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安全生产方针大体可以归纳为四次变化,即:"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指导方针是什么意思

指导方针:是指示引导工作或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方针指指导事业向前发展的纲领. 引导事业前进的方向和目标 . 有方向,有针对性的指导的发展. 1.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即"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中国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指导方针是科学发展观. 3.科技工作的指导方针: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

我国长期坚持的质量方针是

我国一贯遵循的质量方针是:守法诚信,公正规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安全健康,持续发展,用户第一,信誉至上. 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是企业管理者对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承诺,被视为是企业经营总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要求应包括供方的组织目标和顾客的期望.需求,它是供方的质量行为准则:一般包括产品设计质量.同供应厂商关系.质量活动的要求.售后服务.制造质量.经济效益和质量检验的要求.关于质量管理教育培训等.

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包括哪些方面

我国现阶段教育目的的表述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民族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拓展资料: 现阶段我国教育目的基本精神是: (1)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 (2)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 (3)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

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

教育是广大人民群众最重要的根本利益之一.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既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是新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要完成这一目标,就要紧紧抓住提高教育质量这一核心.教育质量是现代教育的立足点,也是现代教育的生命线.<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战略步署,到本世纪末,我国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是全民受教育水平有明显的提高: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

我国教育技术特有名称是

我国教育技术特有名称是电化教育.教育技术名称源于国外,而电化教育这一名称是我国特有,作为教育技术的同义语.电化教育是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电化教育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简述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特征

1.我国教育目的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学说为指导思想: 2.我国教育目的有鲜明的政治方向: 3.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

了解我国教育科技成就

教育法的颁布是关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制度,维护教育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加速教育法制建设,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对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科技成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心,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亮点"工作,通过抓好

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教育的法律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于1980年2月12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