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哪里宣告才可以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情形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时间: 2024-10-24 19:44:44

婚姻无效哪里宣告才可以的相关文章

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关于婚姻无效的宣告程序,婚姻无效是法律上的无效,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效力,不需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该婚姻永远不会得到认可. (二)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三)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无效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法律依

婚姻无效怎么申请

一.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为宣告无效,须经法院判决而自始无效,因而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欲主张婚姻无效,应由请求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二.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上诉或申诉,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是谁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

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的情形有哪些

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的情形有: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宣告婚姻无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宣告婚姻无效不可上诉是合理的吗

宣告婚姻无效不可上诉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谁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是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是利害关系人: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是利害关系人: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

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是什么

宣告婚姻无效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宣告婚姻无效是否收费

宣告婚姻无效需要起诉,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行政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