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单位三十天,个人一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时间: 2024-12-23 23: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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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

企业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

企业工伤鉴定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申请认定,那么员工本人可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超过一年还没有申请,视为放弃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申请工伤鉴定的时间是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要多久

工伤认定到鉴定完时间是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下来了需要多久时间

工伤鉴定下来一般需要在60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结果一般要多久

工伤鉴定结论出具的时间为六十日到九十日.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鉴定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上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后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书送达时间需要多久

工伤认定书送达时间依据<工伤认定条例>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