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反担保具体要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时间: 2024-10-21 22: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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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都有哪些特点

反担保有下列特征: 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反担保的担保对象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 2.反担保的从属性与补充性有特殊的表现. 3.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但反担保合同中债权人是在本担保中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的担保人,即本担保人;反担保合同中的担保人,既可以由债务人自己充当,也可以由债务人以外的人充当.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4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

反担保要符合哪些要件

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

反担保方式有几种

反担保包括下列方式:房产抵押反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自然人保证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商标权质押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林权抵押反担保: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反担保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种类

反担保是指由反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担保人开立书面反担保文件,承诺当担保人在申请人违约后作出赔偿,且申请人不能向担保人提供补偿时,由反担保人提供补偿,并赔偿担保人的一切损失. 反担保的种类有:房产抵押反担保.土地所有权抵押反担保.设备抵押反担保.自然人保证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反担保的方式是什么

反担保有下列方式:房产抵押反担保.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反担保.机器设备抵押反担保.自然人保证反担保.股权质押反担保.存单质押反担保.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商标权质押反担保.企业保证反担保.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林权抵押反担保.股权零价格转让/回购反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

反担保抵押的概念是什么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做反担保的保证金问题如何处理

做反担保的,保证金按照担保额的10%收取,风险较低的企业项目保证金最低可按5%收取,特殊项目保证金最高可上浮至30%,具体数额由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协商后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如何设立反担保合同

设立反担保合同,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担保金额; 4.反担保人的责任.义务; 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6.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的关系;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反担保质押合同怎么写

反担保质押合同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被质押担保的主债权.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期间.质押权的效力: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反担保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的基本信息: 2.担保形式: 3.债务履行期限: 4.担保范围: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处置抵押物后清偿顺序: 8.争议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4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