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质子是为了加强盟约的约束力,国家间互换人质以保证各方面遵守盟约,此即人质制度,也被称为质子制度。结盟各国以国君之子或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为人质,以之作为实施盟约或其他许诺的保障。在极重亲情的古代中国,人质所具有的威慑作用不言而喻。
上古时期,“质”,在释为物品时,又称为贽,指人们相互会见时所持的礼物。持礼物相见的礼仪,称之为“贽见礼”。它是春秋时期贵族间交往不可或缺的礼俗。周代礼俗中,以贽相见或者献贽而觐见,是其中相当重要的项,对于不同等级贵族在觐见所持的礼物十分重视。有些穷困的贵族不惜以自己的土地为抵押向别人换取玉器之类的物品,来作为觐见时的礼物。
时间: 2024-10-22 11: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