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怎么分担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的个人因素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时间: 2024-10-17 22:09:41

同居期间的债务应该怎么分担的相关文章

同居期间女方债务男方需要承担吗

同居期间女方债务男方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时该<意见>第十一条也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夫妻债务可以协议分担吗

婚后债务可以协议分担.<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储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分居期间个人债务如何负担

夫妻分居期间个人债务分担方式如下: 1.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时十一条还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男女同居期间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对于离婚后,协议的财产分割无权请求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同居期间的承诺有效吗

同居期间的承诺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是双方真实意愿或者违背法律规定的承诺,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居期间对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力吗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财产分割条款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同居期间买房分手之后如何分割

房产是在二人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双方未对房产作出关于所有权相关约定的,认定为该房产为二人共同共有,平均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