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传唤需要传唤证吗

公安机关传唤一般需要传唤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时间: 2024-09-02 1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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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出示的批捕证是什么

批捕证就是逮捕证,是公安机关对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一般由检察机关批准.公安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签发逮捕证,执行逮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安机关传唤的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有: 第四十四条,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

公安机关传唤不去有什么后果

公安机关传唤必须去,如果不去的话,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被公安机关传唤是不是已经立案了

收到公安局传唤通知书不是代表立案了,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传唤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的工作. [法律依据]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公安机关能否传唤证人

公安机关不能传唤证人,证人不适用传唤,传唤只适用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只能是"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经公安机关传唤后到是否构成自首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现实生活中案件纷繁复杂,而刑法理论与实务部门对自首制度的理解和适用方面又存在较多分歧,比如对于经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的被传唤人能否认定为自首,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很大争议.一种意见认为,经传唤到案的嫌疑人,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因其是受传唤后到案,传唤虽然不是强制措施,但仍然有一定的强制性,故不能认定为自动到案,更不能认定为自首.另外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后,

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应提取指纹

有如下几种情况: 1.基于打击犯罪的必要,公安机关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经证明确有犯罪事实或有在场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对有犯罪嫌疑的人提取指纹,以和犯罪现场遗留的指纹做比对: 2.公民因私出国办理护照时,也需要向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提交指纹: 3.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和身份证信息时,可有权提取行政案件的当事人的指纹信息.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根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五条,公安机关的鉴定工作,是国家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依法出具的鉴定意见,可以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以及其他案件.事件.事故.自然灾害等调查处置中应用. 第六条,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应当遵循合法.科学.公正.独立.及时.安全的工作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