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济仲裁裁决可以撤销吗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时间: 2024-11-03 22: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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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仲裁裁决有哪些情形

根据<仲裁法>第58条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规定有哪些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是,根据<仲裁法>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哪些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根据裁决书的效力划分,可将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所谓非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一般是15日;未提起诉讼的,则裁决书生效否则不生效. 2.终局的仲裁裁决.终局的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所涉劳动争议事项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生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被撤销,系具备执行力的裁决,可作为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

不服仲裁裁决能否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

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涉外仲裁裁决执行权归谁

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是下设在中国国际商会的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委员会.这两个机构是民间性质的组织.由于我国涉外仲裁机构的民间性质,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只有裁决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济仲裁期限可以延长吗

经济仲裁期限可以延长,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经济仲裁最长审理期限是多久

经济仲裁最长审理期为6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在仲裁庭的要求下,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申请经济仲裁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申请经济仲裁的步骤有: (一).受理阶段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 (二).组庭阶段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三).开庭审理阶段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四).裁决阶段 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