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法律关系

地役权是基于相邻不动产一方的意思自治而自愿对自己权利的限制,所以当事人之间是约定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56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时间: 2024-11-20 0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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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经营中的法律关系

托管经营中的法律关系是: 1.托管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主体.委托方通常是托管企业的所有者,一般指托管企业的开办单位.主管部门和出资者:受托方一般为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与被托管企业的经营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2.托管企业具有相对独立性,企业托管后已经改变了原有的经营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财产使用权发生了变化.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根据<物权法>第157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利用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地役权是绝对权吗

地役权是绝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财产继承法律关系

财产继承法律关系,是指由继承法规范所调整的民事主体之间因公民死亡时对其个人财产进行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财产继承法律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财产继承法律关系是以财产所有制为前提的财产法律关系.财产继承法律关系是与亲属关系相联系的财产法律关系.

地役权是什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地役权可以单独转让吗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包销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在商品房包销中,存在以下几种法律关系: 1.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在包销期限内,开发商将商品房让与包销人承包销售,包销人须以开发商的名义向购房者出售商品房. 2.开发商与包销人之间的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关系. 如果包销的商品房在约定的包销期限内不能全部售出,则由包销人购入剩余的包销房,此时,包销人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合同关系. 3.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包销的商品房的所有人是开发商,也只有开发商才有销售主体资格.虽然,销售商品房的具体事务基本都是由包销人实际完成的

赠与合同是不是复合法律关系

赠与合同是复合法律关系.原因是: 一.人格权.物权.知识产权构成的绝对权关系中,一方享有权利,他方负有义务,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 二.债权.亲属权.继承权构成的相对权关系中,多数情况为当事人互为权利主体,同时互为义务主体,一方在作为他方的权利人之同时,为他方的义务人.为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三.基于赠与合同的特征,似乎更多的可以理解为是单一法律关系.但本质上还是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也是单务合同.但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以此作为取得赠与物所有权的一个条件

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本问题由高顿CPA研究院主任.上财商学院EDP特聘讲师.<CPA四维考霸>主编郁刚老师为您解答: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物权法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物权法>还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