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概念: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

行使条件:

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

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

3、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时间: 2024-11-03 1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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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债务特有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连带债务的成立要件有: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3.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不同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

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要件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成立要件为: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劳动给付行为已经发生; (3)从属关系已经形成.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要件有以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代位追偿权的成立要件是: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拐卖儿童罪成立要件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成立要件有: 1.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 2.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且该权利适宜代位行使; 3.须债务陷于迟延;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应该先履行合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的.可用来证明对方当事人已经丧失或者可能会丧失履行其债务能力的证据.其中,对方当事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情况发生严重恶化.丧失了商业信誉.有逃避债务行为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

合伙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成立要件如下: 1.有限责任合伙的最本质的特点是其合伙人的有限责任,即原则上,经申报注册的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不承担个人责任,其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负担限于其在合伙中的利益. 2.有限责任合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设立,它必须向主管政府机关申报一份注册文件. 3.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的有限责任不是绝对的.当因为自己个人疏忽.不当.渎职等行为,给合伙造成损失时,合伙人仍需承担个人责任并且其他无监管责任的合伙人不负连带责任. 4.普通合伙的一般原则仍然适用于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合伙由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