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到外地打工需要什么手续

监外执行到外地打工需要出狱手续。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时间: 2024-12-17 05: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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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手续如何办理

监外执行的手续的办理程序是: 1.由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病情诊断的鉴别进行审查: 2.对材料齐全.符合提请条件的,提交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同意的,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 3.监狱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监狱提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法律依据]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

监外执行的人可以在外地就业吗

一般是不行的,监外执行的目的就是要求你在本市和本地区老实呆着,相当于一种变相的"软禁",自然是不允许你去外地就业和上班的,况且你已经是监外执行的人了,企业一般都是会看你档案的,监外执行的找工作比较困难.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

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吗

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

监外执行具体的执行程序怎么走

监外执行的具体执行程序如下: 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符合减

女子监狱暂予监外执行怎么办理

女子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的办理流程是: 第一,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 第三,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 第四,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等其

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对于罪犯却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2.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执行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监狱执行罪犯的监督改造. 3.罪犯在出监之前,监狱应当填写<罪犯出监后登记表>,连同批准监外执行决定一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原关押监狱应及时将罪犯的监督改造. 4.罪犯在监狱执行期间,如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有: 第一,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 第二,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第三,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 第四,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

监外执行到期了有什么处理程序

监外执行到期后的处理程序有: 1.<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二条:"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限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缓刑考验期满,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是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是: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 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 1.由监区人民警察集体研究,报经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同意,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生活卫生部门对病情诊断的鉴别进行审查: 2.对材料齐全.符合提请条件的,提交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同意的,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 3.监狱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