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法结合,一准乎礼。中国古代法制深受儒家学说和伦理纲常的影响。其显著的特征是把维护“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礼教作为立法、司法的宗旨。以民为本,抑强扶弱。与世界上延续时间较长的其他法系相比,中华古代法律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把法律视为人为的规范体系,奉行民本主义,而不像其他法系那样把法律视为神的直接或间接旨意。家族主义,家国一体。家族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细胞,天下一家、家国一体的观念代代相传,根深蒂固。天下本位,义务互负。人们通常认为“义务本位”是中国传统法制的一大特征,中国传统法律只规定义务,不书权利,具有浓厚的“义务本位”的色彩。追求和谐,注重调解。中国古代和谐观念十分突出,主张法须与天道相和谐,与社会相和谐。
时间: 2024-11-10 07: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