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的官员一般通过科考选拔的,为了维选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明朝采取科举与荐举的方式来选拔官员;清王朝公元1644年建立之后,实行科举考试。科举取士制度建立于隋朝,确定于唐代,历宋而至明清,各朝都有所沿革,而明朝科举制度最为完备,清朝基本上是沿袭明朝制度,没有太大的变化,因此把明清两朝科举取士制度。明清的科举制度,可归纳为三级考试:第一级是院试,第二级是乡试,第三级包括三种考试,即会试、复试和殿试。此外,还有一次朝考。
时间: 2024-10-17 11:0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