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加名,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国土资源所调查后上报国土资源局备案。加名需要院基地使用者同意,经国土资源局同意公正后才可。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时间: 2024-08-20 16: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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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谁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程序如下: (1)协商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行政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 <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

农村宅基地办理房产证要收多少钱

农村宅基地办理房产证的收费标准: 1.办理房产证需缴纳办证登记费(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2.测绘费(住宅每平方米1.3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元).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宅基地可以收回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可以互换吗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在集体内流转,是可以互换的.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 1.首先进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 4.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5.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条件

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条件是,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等.

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自由买卖

农村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需要卖的,要经过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受让人要是本村村民,且受让人无宅基地. 满足上述条件的,宅基地才可以买卖.也就是说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买卖.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并且在产权登记变更之后,便不可撤销该赠与行为.离婚时应该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