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师是指凡现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企业推荐可申报评审相应职务任职资格。
根据规定,政工师职称在企业单位有作用,在行政、事业单位是没有作用的,事业单位职称需经过人事部门评定或认定,所以近年来,全国事业单位中政工师职称不能享受待遇。
根据国家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对职称工作规定,从1988年起,职称就归人事部负责,其他单位评定的,在事业单位一概不承认。中宣部文件规定政工师范围为企业单位政工干部,对其他单位没有作用,人事部不承认待遇。
时间: 2024-10-08 10:5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