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兄妹可以领结婚证,虽然名义上以兄妹相称,但实际上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没有《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的其他禁止结婚的情况。两人完全可以自愿登记结婚,办事人员应为两人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时间: 2024-11-03 1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