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债权人怎么写借条

多个债权人写借条的方式是:

1、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时间: 2024-08-24 0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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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应该写借条吗

借钱应该写借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别人代写借条本人签字有效吗

别人代写借条,本人签字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逼人写借条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逼人写借条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看借条中所写数额是多少,如果所写的数额较大,就可能会涉嫌犯罪,如果数额没达到敲诈勒索罪的标准,就属于民法上的胁迫行为,被迫写借条的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写借条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写借条该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最好由借款人亲自书写,但要求遵照出借人同意的方式和内容. 写明借款人: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借款人姓名要规范,不要用小名.绰号等. 出借人信息同借款人一致. 借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约定利息.约定逾期利息.违约金. 最后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写上出条的日期.

不愿意补写借条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没有借条,有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依旧可以依法主张对方给付.这就需要在找对方交谈协商,希望其补写借条时做好证据留存,录音.录像.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否则很难保障个人合法权益.

向同学借钱怎么写借条

借条的书写: 1.标题要写"借条". 2.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 3.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 4.表明出借的方式. 5.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既要写明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 6.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 7.以"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

债权人死了借条有效吗

债权人死了借条有效,债权人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其债权并行使对债权的清偿权.借条的证明力是有效的,如果约定的偿还时间过了法定诉讼时效时,起诉可以会遇到诉讼时效障碍,但完全可以找到中止与接续时效的缘由.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写借条要注意什么事项

写借条要注意的事项有: 1.在借款给他人时,应要求对方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条,并附上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写借条注意事项包括了哪些

写借条注意事项: 1.别把借条写成欠条: 2.注意写双方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3.须注明借款用途: 4.注意写清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 5.注意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