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在拘留期满的当天都可以放人。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时间: 2024-09-25 19:24:45
拘留所半夜不会放人.放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晚上12点管理人员都已经下班了,不能办理手续,所以是不会放人的.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的放人的时间一般是关押期满后的第二天,早上8:30干警上班后办手续,签字,领取物品和劳动报酬,一般9:00放人,人多的话,排队晚点.但已关押期满的,当天必须全部释放.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一般在上午进行.比如早上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也会在下午.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一般在上午进行.比如早上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也会在下午.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
实践中刑事拘留期满后放人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经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证据不足的,予以释放,另外一种情况下是在专业刑事律师的帮助下采用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种非羁押性的措施,除上述情况外大部分被转为逮捕继续羁押在看守所.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的,公安机关是要放人的.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批捕后公安机关放人程序是: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 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检察院批捕后如果查实不应逮捕是可以放人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