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需具备主要条款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包括: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合同编号;

(3)合同签订地点;

(4)合同签订时间;

(5)仓储物的品名、种类、规格;

(6)仓储物的数量;

(7)仓储物的质量和包装;

(8)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9)货物保管条件和要求;

(10)货物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时间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货物的品名或品类;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

7、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银行账号、时间;

8、责任划分和违约处理;

9、合同的有效期限;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时间: 2024-08-01 13: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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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

仓储合同具备怎样的特征

仓储合同的特征有: (l)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2)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3)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经营资格. (4)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

仓储合同中违约了要如何处理

仓储合同中一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怎么办

遭遇仓储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遗嘱公证的办理需具备哪些条件

需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仓储合同是专属管辖吗

需要视情况而定.普通的仓储合同都是适用一般的管辖原则. 但是涉及港口的仓储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即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需具备哪些条件

祖父母抚养孙子女需具备的条件有: 1.有负担能力: 2.对象为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怎么确定仓储合同生效时间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或称为要物合同.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又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成立的要求,合同即告成立,而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受合同约束,任何一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除可参照合同法总则第十二条规定

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

1.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仓储合同有其法定的特点,所以在签订履行时要注意自己权利义务的内容.起始时间,这决定着承担责任的内容和开始时间,例如合同生效时间二者不同,前者为成立时生效,后者为交付时生效;前者均为有偿,而后者有偿与否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仓储的货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只是货物的占有权暂时转移,而货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仍属于存货人所有. 3.仓储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也是仓储合同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4.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必须具有依法取得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