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是否有效的

所谓股权代持,也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持股、股权挂靠,是指实际出资人(即被代持人)与名义出资人(即代持人)以协议或其它形式约定,由名义股东以其自己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由实际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投资权益的一种权利义务安排。

虽然股权代持带有隐藏真实股东身份的因素,但其在法律层面上是受到认可和保护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时间: 2024-09-15 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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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而言,代持股协议只要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平等地协商一致,没有损害他人.集体.国家的利益,也没有违反其他强制性规定的,都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

代持股是什么意思

代持股是一种委托,类似资金信托.代持股归纳起来主要是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代持委托方虽然通过别人持股免去了事前的风险,但代持后的风险却随之而来,而且,这种风险有越来越大的可能.最大的一

房产代持协议合法吗

房产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是受法律认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但底线是不能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

股权代持协议是否合法

股权代持协议是合法的,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规定,名义股东

股权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房产代持协议需要公证吗

房产代持协议需要公证.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

房产代持协议是否有效

房产代持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因房屋代持人只是实际购房人的受委托人,所以基于受委托关系而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应归委托人即实际购房人享有,实际购房人有权根据协议约定要求代持人履行相关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也认可房屋代持协议的效力.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

股权代持协议是有效的吗

股权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 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股权代持协议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股权代持使实际投资人面临的风险:实际投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合同效力问题. 二.股权代持使名义股东面临的风险:名义股东被要求履行公司出资义务的风险. 三.存在股权代持关系的公司面临的风险:1.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面临法律障碍;2.面临界公司注销风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