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如不执行将会罚款。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非机动车无牌照,未依法登记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目前的罚款50元,在新法实施以后,新法上限上浮到200元。其他类的通行工具是按照100元至1000元以下的罚款。
时间: 2024-10-18 13:29:46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如不执行将会罚款。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请登记上牌。非机动车无牌照,未依法登记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目前的罚款50元,在新法实施以后,新法上限上浮到200元。其他类的通行工具是按照100元至1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