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认定书丢了还可以补办吗

职工工伤认定书丢了可以补办。

职工发生工伤,需要走工伤鉴定程序,得到工伤认定书,如果工伤认定书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带身份证和病历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应该是工伤保险科等),调取原件,复印一份,然后让该部门在《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上盖个章,则和原件一样有效。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时间: 2024-10-07 10:39:22

职工工伤认定书丢了还可以补办吗的相关文章

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去补办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书丢了应该怎么办

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按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50年.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独生子女证丢了还能补办吗

独生子女证丢了能补办.独生子女证丢失之后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可以先到所在单位或者是居委会开证明信,再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及夫妻的两寸合影照四张到街道办事处填写表,最后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补办.也可以去街道办开上证明,带上户口本等相关的证件去民政部门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工伤认定书丢了去哪补需要带什么

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四级证书丢了还能补办吗

四级英语合格证书或成绩单遗失后不能补发,只能补发成绩证明.成绩证明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 从主页面左边导航栏选择"CET成绩证明": 2. 首次使用需要注册,注册成功后的用户才能登录系统: 3. 登录后选择考试时间.语种和级别,并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中的任意二项,完成后提交申请: 4. 系统审核通过后,须正确.完整填写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信息: 5. 完成以上步骤并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 6. 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办理完成,费用共计29元,其中制证.邮寄费用28元,银行收取手续费

补办工伤认定书证明有什么用

补办工伤认定书证明是认定工伤等级以及后续的护理治疗的重要手段和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身份证丢了还能坐飞机吗

身份证丢了还能坐飞机.乘坐飞机的证件有很多的,有效乘机身份证件的种类包括:中国籍旅客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生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和军队职工证,港.澳地区居民和台湾同胞旅行证件:外籍旅客的护照.旅行证.外交官证等证件.

工伤认定书下来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在工伤认定书拿到以后,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根据鉴定的等级要求公司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

如何推翻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书

推翻已经生效的工伤认定书的方式是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