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包头、长春、南京、宁波、马鞍山、福州、吉安、青岛、安阳、武汉、南宁、成都、黔东南、大理和宝鸡等城市可以自学直考试。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新举措。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直考试点的公告》,规定了自学直考的试点范围和条件要求。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对改革推进工作进行部署,全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新部令和公告已向社会公布,将于2016年4月1日同时施行。试点自学直考将按照新举措试点推进的要求和依法、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开展。根据选取不同区域、兼顾城市规模、体现典型性的精神,选择一些交通环境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地市开展试点等。
时间: 2024-12-26 18: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