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
2、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
3、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4、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时间: 2024-11-03 22:0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