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假和产假的区别是什么

生育假和产假的区别:

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这是由《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的;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时间: 2024-12-11 23: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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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和产假区别是什么

生育假和产假的区别: 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这是由<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的;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

生育假和产假的区别

计划生育假与产假是两种不同的假期.其中,产假一般是指女方生孩子及哺乳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前者由<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后者由各地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规定.不过两者共同的一点是,都属于带薪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法律依据]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

黑龙江生育二胎的产假多少天

黑龙江生育二胎的产假是180天,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称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15天,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

待产假算是产假时间吗

待产假和产假一个是产前休的假,一个是产后休的假. 产假是法律规定必须享受的假期,而待产假是可以享受的假期.薪资待遇也有所不同. 他们的假期的长短也不同.产假一般是98天,产前可以休15天,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生育假国家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生育假国家规定是怎么规定的,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生育假国家规定具体包括: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

广东省延长生育假多少天

最新广东省延长生育假天数如下: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个样的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之间并不能划等号,它们本质是不一样的. 1.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这部分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2.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公司给发的工资,这部分待遇由所在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女职工产假期间,只是享受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同时发放吗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 女职工生育期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5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