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理流程

补办土地证的程序: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土地证书丢失;

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

(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5、原权源资料。

(四)收费标准:登记费、工本费等。

时间: 2024-12-28 01: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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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过期的办理流程是: 1.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农村土地使用证分户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证分户的流程是: 1.由单位申请按政策办理土地分户,即每户要办理划拨土地使用证: 2.然后每一户各自再按政策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出让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贷款: 3.建议协议分配土地,后拿协议书去土管局办理分户手续.

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要多少钱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 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 首先契税:如果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其次营业税(卖方): 第三个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第四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还有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

购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去办理

购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程序是: 1.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2.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等: 3.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等进行审核: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注销后发票丢失怎么办理流程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住宅土地使用证丢失了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土地使用证丢失到当地土地主管部门(土地局)登记挂失,然后拿着相应的材料去登报,再拿着报纸回土地局就可以补办土地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

国土证土地使用证遗失应该怎么办

一.可以选择一般正常流程补办. 二.也可以选择登报公告的方式.这时候,您应该首先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持土地使用证证号和身份证到相应的报社刊登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然后持刊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首先持丢失证明和身份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查询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登报挂失后,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

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流程包括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理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 1.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2.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3.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6.委托代办除提交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邻居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 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