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费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转业费并不能全部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作为妻子能够分割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具体而言,夫妻双方应当先求出年平均值,即以转业费总额除以具体年限,然后再以婚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其他部分则为军人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时间: 2024-10-26 20:20:41

军人转业费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文章

复员军人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复员军人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军人转业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如果婚前军人转业的,转业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计算的,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段计算,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军人的个人财产,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

军人转业费能否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军人婚后兵龄和军衔计算所得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军人离婚军人转业费夫妻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的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的复员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法律对于复员费的性质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所以根据军人婚前的军龄和军衔计算所得,该部分应视为个人财产,不能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军人婚后的军龄和军衔,该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户头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若户头费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则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军人离婚转业费是共同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军人退伍费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