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假期间待遇是怎样认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时间: 2024-12-04 05: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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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待遇问题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计算的

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薪资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死亡赔偿待遇包括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鉴定期间待遇是怎么样的

工伤鉴定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

工伤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劳动关系解除时间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2项,足以表明其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且客观上此后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公司也未要求其提供劳动,也即双方劳动关系存续的法律基础已不复存在,故应认定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为事实上的解除时间.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待遇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假期间合同到期是自动续签吗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是不会自动续签的,但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到期,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