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怎么办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时间: 2024-11-03 2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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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怎么办

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哪些流程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

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做吗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由医患双方自愿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或当事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委托医学会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医学会或其他组织作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要写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要求要写的内容是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可由患者一方提出申请,也可由医疗机构一方提出申请,如果不服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结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以撤销吗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可以撤销,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走哪一些程序

做医疗事故鉴定需要走的程序是: 一.受理 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 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 三.组织鉴定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流程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有: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走哪些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走的程序有: 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 2.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 3.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4.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