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3、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时间: 2024-08-30 13: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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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是什么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释义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

刑诉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到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决定逮捕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八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十四条腿是什么东西

二十四条腿是大立柜(四条腿).高低柜(四条腿).梳妆台(四条腿).北京饭桌(四条腿).两把椅子(八条腿).这是民间习俗女方要求,结婚时,婚房内要有"二十四条腿.家具是指人类维持正常生活.从事生产实践和开展社会活动必不可少的器具设施大类.家具也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断发展创新,到如今门类繁多.用料各异.品种齐全.用途不一.是建立工作生活空间的重要基础. 家具是由材料.结构.外观形式和功能四种因素组成,其中功能是先导,是推动家具发展的动力:结构是主干,是实现功能的基础.这四种因素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由于

刑事第八十二条是什么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通缉在案的: 3.越狱逃跑的: 4.正在被追捕的.

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有哪些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刑法八十二条能判刑吗

<刑法>第八十二条是对于假释程序的规定,没有规定具体刑罚.<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对程序的规定,没有具体刑罚.

刑诉法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