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桂萼在嘉靖十年提出,之后张居正于万历九年推广到全国。
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这样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
1、一条鞭法后,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对里别之间民户负担畸轻畸重的现象有一定调节作用,使由赋役问题产生的阶级矛盾暂时得到缓解,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2、一条鞭法的实行,使长期以来因徭役制对农民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获得较多的自由。另外,相对明初赋役制而言,一条鞭法较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3、降低了赋税成本,增加了朝廷赋税收入。由于以银纳税比以实物纳税运输轻便,使得赋役的缴纳,运输等也非常方便,节约了税收征纳成本,提高了课税的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
时间: 2024-11-07 21: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