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时间: 2025-01-21 09: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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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邀请与要约一样吗

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和要约相比,它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已发出要约,在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时,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都为要约邀请. 从法律性质上来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

单方允诺和要约的区别

一.含义不同: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意思表示不同: 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 要约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只有经相对人的承诺,才能达到要约人的目的--订立合同. 三.对象不同: 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 要约的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 四.效果不同: 民事主体一旦作

要约邀请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要约邀请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司法实践中一般采取将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方式,把要约邀请转化为要约后赋予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3.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要约和要约邀请如何区分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如下: 在合同实务中,要注意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一方当事人邀请另一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行为,一经发出就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让对方对自己发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一种预备行为,在性质上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即使对方依邀请对自己发出了要约,自己也没有承诺的义务. 因此,要约邀请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在实际生活中,拍卖公告.招标.寄送价目表的.招股说明书.商业公告.广告等,都属于要约邀请.

怎样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分是: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如下: 1.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要约人可在提出要约时规定要约的有效期限,并受之约束.出卖特定物的要约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样的要约或订立同样的合同.要约人对违背上述要约拘束的行为,要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责任,但要约人预先声明不受要约拘束者除外. 2.受要约人是上市公司股东,它可以是境内股东,也可以是境外股东. <证券法>在"继续收购"中采取"收购要约"和"受要约人"的概念,但在

撤销要约与撤回要约的区别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区别有: 1要约的撤回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回要约. 有两个条件:发出撤回的通知;撤回的通知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相对人.撤回要约的效力是阻止要约生效,因此,撤回要约不是要约失效的原因. 2要约的撤销要约生效后,相对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反悔,方法是撤销要约. 有三个条件:发出撤销的通知;撤销的通知须于相对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到达相对人;要约属于可撤销的要约.三种要约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