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的概念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美国电子信息行业发展提出的,最初只是将电子商务停留在交易的环节,但经过发展使这一商务模式囊括了整个商业活动。这一商务模式需要以计算机以及互联网作为基本媒介,通过电子信息技术来完成合法商业活动的所有环节。
这样的商务模式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将采购与销售这样的传统商务环节利用电子技术以及互联网来完成,使商务流通的范围变得更加广阔,不再受到地域性差别的限制。电子商务进行的基础需要一个公共性的商务平台,这种以互联网作为平台的商务模式,使商业活动变得更加集中,相当于在网络上建立起一个集市,这样一来将商务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变得更加简便,缩减了相关的成本开支,节约了时间,使商务流通更加高效,极大拓展了企业利润空间。不仅如此,在这种模式下进行商业活动不再受到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使企业之间的连接变得更加紧密,能够更好地进行沟通与交流。
两种商务模式的比较 尽管在某种程度上两种商务模式从商务流通环节上并没有很大区别,但在相关环节所进行的方式上却有了根本的不同,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所有环节变得更加方便,节约更多的时间,极大程度的使得商务活动变得更加精简、高效。 2.1贸易实务比较 在这个方面的比较主要针对于交易进行之前的环节,其中有贸易准备,还有贸易磋商,不仅如此还有签订以及执行合同,除此之外也包含支付环节。
贸易准备:在这一环节主要是围绕商业信息而展开的,经过对信息的发布以及查询,还有匹配的环节,使交易双方做到最基本的了解。在传统模式下,这些环节是在古老的方式下进行的,具体来讲,一般是查询纸质的资料以及档案来进行了解的,但是在电子商务中,这一环节变得更加简洁与高效,只需要通过官方网站就能够将需要的材料尽收眼底,极大的精简了这一环节的劳动量。
贸易磋商:这一过程是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在这时对产品以及企业背景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便可以进行接下来的磋商与洽谈。在传统模式下,贸易磋商的环节基本是通过语言与数据资料的形式进行,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来达到沟通与交流的目的。在电子商务中,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就能够完成交流与磋商,通过互联网进行相关的资料传输,在这种情况下,贸易双方沟通的密度以及交流的信息量都大大增加,使得磋商变得更加有效果。
签订以及执行合同:在传统方式下,交易双方需要在天各一方的情况下,不远万里的聚集到一起,才能够完成与合同相关的事宜,使合同能够生效。在电子商务模式下,这一过程能够通过互联网来完成,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仅如此,电子合同还能够直接避免纸质合同因损毁而造成的影响。
支付环节:在原有模式中,这一环节都是以实物票据作为资金结算的基本工具,结算方式也是以信用证为主,托收以及汇付为辅的方式进行资金计算。电子商务则是将这一过程转移动网络上,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以电子化的方式完成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