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主要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等。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这既是行使权利,也是履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中并没有说明有清走租户的权利,也就是说,物业管理中是没有这个权利让租户搬走,除非是租户已经损害到了很多业主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但是根据合同相对性,租户不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不可以起诉物业,可以委托房东进行起诉。
时间: 2024-12-13 07: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