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认定向哪个部门提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时间: 2024-12-10 01:34:33

交通事故伤残认定向哪个部门提出的相关文章

交通肇事伤残鉴定向哪个部门提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向哪个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认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当事人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受害人在诉讼阶段向人民法院提交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且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提交材料 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劳动者本人还是近亲属中的任何主体提起申请,都需要向社会保险部门提交如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事故受害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此时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与医疗相关的诊断证明材料. 三.工伤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该如何申请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重新认定

当事人对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认定书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请求重新认定.首先要拟写复核申请书,复核申请书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应该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在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要启动诉讼程序,否则公安机关就会终止复核.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还可以鉴定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如果提出法律规定的相关证据证明应当重新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不服交通事故的认定怎么做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后会在30日内做出复核结论.当事人也可以跳过"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的环节,直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的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加重对方承担事故责任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